百变小智 动画创意设计征集活动策划
一、活动宗旨
2010年1月1日,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全面升级,全新亮相。新形象,展现少儿频道新锐气质。频道2010年包装的一条主线为小智变形。深入浙江省少年儿童心中的小智形象从1月1日起变得更加动感、时尚、新锐,更具E时代感与视觉冲击力。为推广频道全新包装与小智全新形象,频道策划推出以“百变小智创领未来”为主题的全国、全省专业范围动画创意设计征集活动。征集专业领域及青少年对“百变小智”平面及视频形象创意制作,一经采用将做为频道ID播出,并有奖金奖励。活动将邀请国内权威业界专家、国内知名动画公司高级动画设计师作为评委,提高征集活动的权威及影响力。小智百变形象如可征集多款考虑衍生产品的后续开发。
二、组织机构
活动主办单位: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
媒体合作:土豆网 独家视频合作
媒体支持:腾讯动漫、新浪动漫、闪吧、中国动漫网、视觉中国、新蓝网、浙江在线
三:评审专家
中国美院动画学院 院长 吴晓华
浙江工业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常虹
中国传媒大学动画系主任 高薇华
国内著名漫画家 姚非拉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形象事业部总经理,中国卡通产业论坛副秘书长谢坤泽
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严启仁(香港)
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 总监 李勤勇
四、设计内容要求
1、征求以百变小智为创作主角的创意动漫作品,(小智卡通实物与参考元素请在赛事相关页面下载。)在原型基础上进行再创作,不鼓励对基本型进行原则性改变。以“创领未来”为主题,再作发散型思维发挥。符合频道定位,不局限于环保、幽默、生活、情感、表情、公益、节庆、中国元素等方面,让受众视觉上感觉愉快、安全、协调的作品。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及小智相关资料可以参考网址:http://www.ztv-8.net/
五、参赛作品类型
创作者制作方式不限,动画类作品时长1分钟以内,参赛作品以未曾公开发表作品为限。
六、活动时间及作品提交要求
1、活动时间及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2010年4月10日起至7月30日
(2)、评选规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活动将首先采取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首先由网友投票产生入围作品,然后由于专家评审从入围作品中评出各类奖项。
作品由专家评委评选,片子一经采用即付稿酬,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作为频道ID滚动播出,并在活动官方网站公布。
2、作品提交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投稿方式:活动组委会接受以DVD或数据光盘形式寄送的参赛作品,(作品寄送地址:杭州莫干山路111号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活动推广部 林姗姗 收 邮编 310005 电话:0571-56352665 )或在相关的比赛页面(http://www.tudou.com/home/baibianxiaozhi/)进行注册和上传;(网络上传后请保存源文件,源文件格式参考第4条)
(2)、提交的作品,请提供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及创意理念。;
(3)、漫画作品:A4尺寸,画稿四周请保留各2cm空白,画面要求清晰、标明页数;电子文件必须为TIFF(彩CMYK图300 DPI,黑白灰度图600 DPI,含单独文字层)和JPEG(中等压缩率、100 DPI,含文字合层文件)两种格式;
(4)、动画参赛作品收入制式须为PAL制,必须转换为无压缩AVI格式,原始分辨率不小于720px×576px,建议文件压缩到1G以下。作品附10-15张影片电子档截图(尺寸大于10*8cm,300DPI,jpg格式)。
注:投稿者须在个人资料里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发放奖品与联系。
七、奖项设置:
动画类
特别奖项: 优秀作者将有机会签约成为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小智动画创作成员
一等奖一名 奖金8000元(证书)
二等奖五名 奖金3000元(证书)
平面类
一等奖一名 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三名 奖金800元(证书)
入围奖 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作为频道ID滚动播出
参与奖 参与比赛作品投稿均可获得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纪念版毛绒小智一只
八、参赛规则:
1、参赛者报名参加 “百变小智 创领未来”原创动漫征集活动时,必须提供详细、真实的个人资料。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参赛费,参赛作者请自留底稿,稿件一律不退;
2、本次设计大赛的所有投稿必须是作者未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作者必须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出现任何抄袭、一稿多投的情况,都将取消作者作品参加评奖的资格。如果是已经取得奖项的作品,浙江电视台少儿保留追回奖金和奖品的权力。参赛作品使用的所有素材和文字内容等,必须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若因此发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作品内容设计需富有创造性,便于传播,符合频道定位特质,且内容健康。参赛作品中不得涉及或含有色情、暴力、反动、以及任何与国家法律、当地法规和国际法律相抵触的文字及相关资料;
4、作者需保留高精度的.ai或.psd .cdr.avi等格式的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征稿方;
5、所有获奖作品版权、使用权、修改权均归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所有,作者有署名权。同时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有权以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使用和修改该作品。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有权将作品用于但不仅限于平面、网络、电视等媒体刊登;
6、所有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归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所有,参赛者不得将以小智为原形为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创作的作品,在未征得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方面同意的情况下,用于其它赛事的投稿、传播与商业行为;
7、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如需使用未获奖作品,将与原创参赛作者联系,协商并支付相关费用;
8、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对本征集活动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参赛者一旦投稿将视为确认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协议,请参赛者投稿前仔细阅读本次活动之参与协议。如果参与者不愿意接受上述任何一条约定,则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资格,但已提交作品不予退回。如果发现参赛者的参赛作品违反了上述任何一条协议,经评审查核实后,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获奖励的,将全数追回。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本协议一旦发生重大变更,将会在本次活动的专题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参加活动者不接受本协议的修改,可以随时退出本次活动。如在公告发出 4 个工作日后仍未向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提交书面通知放弃参加本次活动,将视为接受本协议的变动。为了您的个人利益,请注意活动参与者义务条款。
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
2010年4月6日